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破除陈规陋习,减轻群众负担,树立文明、节俭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以下倡导性标准。
一、倡导喜事新办,培育文明新风
1.控制彩礼标准。宣扬正确婚姻观念、培养正确价值观,提倡“零彩礼”“低彩礼”,抵制高额彩礼,让婚姻始于爱、让彩礼归于礼。提倡彩礼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。
2.简化婚礼流程。提倡举办集体婚礼、旅行婚礼等新式婚礼。婚宴单方宴请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桌(每桌按10人计),双方合办不超过45桌。宴请标准为酒店办理原则上每桌控制在500元(含烟酒和饮料)以内,家庭自办每桌原则上控制在300元(含烟酒和饮料)以内;反对租用豪华车队,婚车数量控制在10辆以内,严禁占道堵路、扰乱社会秩序。
3.杜绝低俗婚闹。杜绝恶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、在新郎新娘身上乱涂乱画、往新郎新娘身上抛洒或喷射粉末、汽水或其他东西、发生捆绑或脱衣露体及其他造成身心伤害的不良行为。不得组织人员在街上游行,影响交通。倡导文明、温馨、安全的庆祝方式。
二、倡导丧事简办,提倡厚养薄葬
1.缩短治丧时间。治丧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天以内。丧礼不搞封建迷信,不请人哭丧,不进行低俗表演、喜庆表演,治丧期间不得占用街道、公路等公共服务设施,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。
2.简化治丧形式。一事只能有1个操办主体,不得设2个(含2个)以上收礼台。倡导治丧期间便餐从简(每桌不超过100元),倡导自助餐,正餐不得超过400元(含烟酒和饮料)。祭祀乐队(唢呐、二胡等)1至3支为宜,总数不超过3支;除近亲属外,倡导其他人员不送花圈、横幅等物品,杜绝铺张浪费。遵从少数民族风俗,倡导祭祀、打嘎用牲口原则上不超过一头,减轻事主负担。
3.规范祭祀活动。倡导鲜花祭扫、网络祭扫等绿色祭祀方式。严禁在林地、墓地等禁火区域燃放烟花爆竹、焚烧纸钱冥币;倡导采用电子鞭炮替代传统烟花爆竹,逐步实现少放鞭炮、不放鞭炮。
三、倡导余事不办,遏制滥办酒席
1.界定宴席范围。自觉抵制人情攀比、跟风宴请,做到不请客、不收礼、不送礼; 除婚丧嫁娶外,坚决抵制各种巧立名目、借机敛财的酒席,坚决不操办、不参加红白喜事外的其他酒席。
2.规范礼金标准。对于婚丧嫁娶宴席,除近亲属外,城区随礼原则上控制在200元以内,农村随礼原则上控制在100元以内。
四、倡导相互监督,推进移风易俗
1.党员干部带头。全县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“两新”组织负责人等要带头执行本标准,以身作则,并主动劝阻、制止身边的不文明行为。
2.村民自治约束。各村(社区)要结合实际,将本标准细化、量化为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的具体条款,并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,充分发挥其宣传、引导、监督作用。
3.纳入文明创建。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等评选考核体系,对违反本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,实行一票否决。
4.邻里互帮互助。大力弘扬邻里互帮、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,积极参与所在村(社区)组织的政策宣传、公益服务、文明创建等活动,积极支持配合村(社区)开展移风易俗工作。
中共纳雍县委宣传部(县精神文明办)
中共纳雍县委社会工作部
纳雍县民政局
纳雍县农业农村局
2026年4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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